| 网站首页 | 资讯 | 影音 | 图片 | 论坛 | 模拟驾考 | 免费取名算命 | 瓷都工具 | 留言本 | 域名 | 瓷都商城 | 汇款 | 
您现在的位置: 瓷都热线|诚信中国:“一就是一”(1941.CN) >> 资讯 >> 瓷都德化 >> 综合新闻 >> 正文 登录 注册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男子去世10年后吃官司  
国务院公布诉讼费交纳办
国务院新规降低诉讼收费
交警扣车引来一场官司
一市民要将官司打到底
四打工者打赢劳动报酬官司         ★★★
四打工者打赢劳动报酬官司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瓷都热线http://cidu.net 更新时间:2002-1-15
【声明:转载此信息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内容表达的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由这些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本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您对本信息有什么意见,欢迎和本站联系,谢谢!】http://CiDu.Net

四打工者打赢劳动报酬官司


  [泉州晚报]讯(记者黄雯靓 通讯员蔡宗谋) 昨日,记者自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4位在德化打工的打工者终审判决已获胜诉,打赢了一场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据了解,李某、肖某高、肖某位、赖某等4人自1996年始到去年1月底,先后受雇于泉州宏盛集团公司,从事窑组的装、烧、出窑的工种,工资按班数计付。受雇之时,劳资双方对4人每班的工资数额均作了约定。去年1月底,李某等人打算离厂另找工作,结算工资时,公司却拒绝支付所欠4人的工资款4350元。于是,李某等人向德化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宏盛公司偿付所拒付的工资。去年6月27日,德化仲裁委对此案作出裁决:宏盛公司应在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偿付4人工资合计4350元。裁决作出后,该公司不服,于去年7月13日向德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裁决书,重新认定4名打工者的工资额为1397.5元。

  德化法院经过审理,根据4人的值班记录、出勤天数等证据,依据相关法律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宏盛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李某等人4350元。随后,该公司提起上诉,请求泉州中院撤销一审判决。中院经过审理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负责本案二审的主审法官介绍,我国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定事由,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官同时提醒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工资等权利义务关系作出约定,在单位无法按时发放工资时,最好请单位出具欠条,以免发生争议时,口说无凭。尚未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进行诉讼时,可以以出具出勤记录、请工友作证等方式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以获得法律的保护。


声明:以上信息资料大都是网上搜集而来,版权归作者,如有版权问题请留言告知我将马上改正。
文中所提到的各种观点只是原文观点,各种说法未经一一确认。并不代表本站认可此观点!!
资讯录入:不详    责任编辑:不详 
  • 上一篇资讯:

  • 下一篇资讯: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点击数: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