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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餐厅等室内公共场所今起全面禁烟 禁设吸烟区           ★★★
餐厅等室内公共场所今起全面禁烟 禁设吸烟区
作者:李秋萌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11-5-1 1: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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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落点

  市民发现违规吸烟可举报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今起执行的禁烟新政,将协调卫生监督、工商等多部门,通过日常监督、重点检查、专项执法监督等方式,提高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执法效果,其中卫生监督部门是执法主体。

  该负责人表示,市民有权要求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士停止吸烟,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履行职责,一旦发现违反规定吸烟的,可向市、区(县)两级爱卫会办公室举报。

  根据1995年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市、区(县)爱卫会办公室将予以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XMW)

  控烟立法

  个人公共场所吸烟拟处罚

  据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目前已确定一个法规预案研究项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市爱卫会办公室负责人昨天表示,虽然本市已出台《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和《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但执行效果不好。其中,前者制定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的执法主体和惩罚手段早已无法执行。该负责人表示,今年将推动《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的修订工作,完善控烟政策法规。

  相关人士表示,鉴于目前对在禁烟区域违规吸烟的个人尚无处罚的法律依据,及以卫生监督人员兼职作为执法主体的现状,本市尚未对个人违规吸烟情况开出过罚单。

  市爱卫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为实现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落实,控烟不能只考虑立法,还需考虑法规的执行。因此本市将对“控烟条例”的可行性进行法规预案研究,除有望将对个人违规吸烟的处罚标准纳入控烟立法外,还将对现有的以卫生监督人员为主体的执法队伍进行明确,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XMW)

  记者探访

  不愿得罪客人餐馆禁烟为难

  近日,记者在位于东直门、崇文门以及方庄桥附近的多家网吧看到,虽然在付款处和墙壁上均张贴有明显的禁烟提示,有的甚至在网吧门口就竖着“网吧内禁止吸烟”的警示牌,但很多网民对此“视而不见”,烟雾缭绕使得网吧空气污浊。

  “不好意思,我们这儿不能吸烟。”见一女子掏出一支烟并点燃后,网管即走到她身旁,当起了临时劝阻员,“但劝了也没用,一会儿趁我们不注意又点上了。”网管们坦言,作为经营者,他们左右为难,一方面要应对抽查,另一方面也不能让网虫太反感。

  昨天,记者在方庄环岛及牛街附近的部分小餐馆看到,用餐顾客中有不少人在吸烟,餐馆工作人员看到后,并无上前制止的意思。当记者建议老板劝阻吸烟者时,得到的答复多为“不愿为此得罪客人”。

  “我们小本经营,有人来吃饭已经很不容易了,顾客要抽支烟我们也不好意思前去劝阻。”一餐馆服务员表示,他们这里应该不会禁止顾客吸烟。(XMW)

  专家说法

  “公共场所”应包括工作场所

  中国控烟协会新闻发言人所超表示,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标志控烟已上升到国家层面。

  所超表示,虽然尚无配套的处罚条例,此次禁烟有两个积极意义:第一,将对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消费者起到警示作用,公众意识将得到提升。“很多人反感公共场所吸烟,今后就可以以此为依据制止违规吸烟者。”第二,包括餐馆、酒吧等经营场所,以及车站候车室、封闭式站台等非经营区域将全部取消“吸烟区”。

  所超同时表示,此次提出的“室内公共场所”定义比较老,沿用了1987年4月提出的七大类概念,其中的“车马店”目前已经没有了,而室内工作场所,如办公室、写字楼等却并不在禁烟范围之内。“20多年了,公共场所的范围也应与时俱进。”

  所超认为,既然飞机和动车已经实现全程禁烟,膀儿爷、随地吐痰、乘车不排队等不文明行为可以得到有效改观,那么,实现室内公共场所的全面禁烟是有可能的。他表示,在目前尚无立法惩罚违规吸烟的情况下,各地可酌情对在禁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适度奖励,也会起到禁烟作用。(XMW)

  记者观察

  控烟十六年面临三道坎

  1995年,北京市人大颁布《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该规定提出,检查员对本单位范围内禁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对拒不改正者处以10元罚款。因为缺少有效的执法主体,多年来尚未进行过处罚。

  2008年,为举办“无烟奥运”,《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颁布实施,将禁烟公共场所范围扩大至室外体育场、医疗机构的全部室内区域,但在餐馆、酒店等室内公共场所可设“吸烟区”,此举被控烟人士讥为“掩耳盗铃”,无烟区“形同虚设”。

  北京走上控烟之路算来已有16载,虽然奥运时期控烟卓有成效,但在后奥运时代,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复吸”情况严重。此番再谈禁烟,有三道坎必须面对——控烟立法空白、无专业执法队伍、卫生部门孤军奋战。

  因为没有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者和场所经营者的处罚性条款,不少控烟人士担心,卫生部相关细则规定的条款执行起来有困难。虽然规定明确指出,各单位的控烟检查员对本单位范围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对拒不改正者可处以10元罚款,但在公民收入与物价水平飙升的当下,16年前的10元处罚标准既起不到惩戒效果,也无任何处罚的法律依据,自然对吸烟人士起不到震慑作用。

  另一方面,就执法队伍而言,目前本市共有2000名卫生监督员和10万名卫生检查员在各单位进行义务控烟检查,并无专业执法队伍。此前有消息人士称,北京计划学习和借鉴香港设立百人专职控烟执法队经验,逐步组建一支专职控烟执法队伍,但时至今日,此说法未有实质性进展。

  公共场所禁烟作为一项全民运动,旨在创造不受二手烟侵害的公共环境,这需要政府、社会和公民齐心协力,目前仅靠卫生、教育部门等寥寥几个“领头羊”孤军奋战,预期效果能否实现是个问号。(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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