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资讯 | 影音 | 图片 | 论坛 | 模拟驾考 | 免费取名算命 | 瓷都工具 | 留言本 | 域名 | 瓷都商城 | 汇款 | 
您现在的位置: 瓷都热线|诚信中国:“一就是一”(1941.CN) >> 资讯 >> 瓷都德化 >> 综合新闻 >> 正文 登录 注册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登山比赛猝死索赔50万
登山比赛猝死索赔50万         ★★★
登山比赛猝死索赔50万
作者:魏柳菁 文章来源:网络文摘 更新时间:2007-5-15 22:42:55
【声明:转载此信息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内容表达的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由这些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本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您对本信息有什么意见,欢迎和本站联系,谢谢!】http://CiDu.Net
  N本报记者 魏柳菁
  实习生 李晓蓉
  本报讯 参加全县的登山比赛,女体育老师猝死赛场。这让丈夫曾先生无法接受,于是一纸诉状,将组织妻子报名的三班镇的两个部门告上法庭,提出了50多万元的赔偿。
  德化县法院一审裁定,驳回了曾先生的起诉,理由是诉讼主体告错了。日前,泉州中院开庭审理了曾先生的上诉案,择日作出终审判决。
  猝死事件发生在德化九仙山风景名胜区,时间是去年4月。当时,为纪念五四运动87周年,德化县相关部门在九仙山组织了一次青年登山比赛,参加对象是户籍在德化或常住德化、年龄在16~40周岁的青年。同时,主办单位给每个基层乡镇团委都编派了参赛名额。
  4月21日,三班镇报送了5名参赛者,三班中学35岁的教体育的陈老师是其中一个。4月29日上午,小陈加入了登山的队伍,就在她以女子组排名第三的成绩抵达终点时,意外发生了:陈一个踉跄,突然瘫倒在地。随行医疗队员随即赶到,但一切努力都没能留住她的生命。
  原本身体壮实的妻子撇下年幼的儿子突然撒手而去,曾先生无法接受。而法医鉴定书上“死者系剧烈运动中急死”的结论,让曾先生把这一切都归咎于让妻子报名参加比赛的单位。为此,曾先生和岳父、岳母向法院递交了诉状,将这两个单位告上法庭,索赔504524元。
  被告方辩护律师说,三班镇两个部门并不是主办单位,只是替上级部门履行运动员的报名手续,且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曾先生告错人了。
  德化法院一审裁定,驳回了曾先生起诉,理由也是主体告错了。
  而曾先生认为,妻子是应要求参加比赛,才遭到人身损害的,报名单位理应为此承担赔偿责任。曾不服一审裁定,向泉州中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近日,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声明:以上信息资料大都是网上搜集而来,版权归作者,如有版权问题请留言告知我将马上改正。
文中所提到的各种观点只是原文观点,各种说法未经一一确认。并不代表本站认可此观点!!
资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资讯:

  • 下一篇资讯: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点击数: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