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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担保要小心 代还借款没商量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0 8:19:2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9月4日和5日,中院执行局与石狮、南安法院联合组成突击执行小组,重拳出击,深入南安美林、省新、仑苍,晋江陈埭、安海、东石以及石狮多个乡镇,对“雷霆行动”督办的十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行动中抓获数名“老赖”,查封多处房产,对拒不执行的“老赖”们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借款工厂倒闭担保人代还巨款

  替他人贷款担保,不小心也会使自己陷入绝境,南安市仑苍镇吴某某就为此饱尝苦果。因为替朋友公司担保,朋友生意失败,无经济偿还能力,巨额贷款像一座山似的压在自己身上,使原本经济能力不错的吴某某只好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9月4日,当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安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时,他无奈地叹息:“我早料到有这么一天。”

  2000年3月20日,位于南安市仑苍镇坑口工业区的南安市金陵竹制品有限公司向农行南安支行借款550万元,期限至2002年12月29日,利率为7.128%。泉州市联兴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某作为担保人。合同签订后,农行南安支行依约发放了贷款,但南安市金陵竹制品有限公司在还款期限届满后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截至2004年12月,南安市金陵竹制品有限公司尚欠借款及相应的利息。2005年,农行南安市支行一纸诉状,将南安市金陵竹制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经泉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责令南安市金陵竹制品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农行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但由于南安市金陵竹制品有限公司已经倒闭,无力偿还贷款,承担担保责任的吴某某就不得不代为偿还贷款了。

  9月4日,联合执行人员将吴某某堵在门口,看到法院执行人员出现,吴某某顿时傻了眼。执行人员从他的车库里查获了一辆豪华宝马轿车。由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吴某某当场被司法拘留。

  为父作担保

  儿子须还款

  9月5日,中院执行人员在晋江陈埭鞋都一企业抓获为父亲担保126万元的“老赖”王某某,当场查扣一辆丰田佳美轿车。王某某家住晋江市罗山街道办理处罗裳社区,2002年,由王某某担保向兴业银行晋江支行贷款126万元,给其父亲办企业。不料企业倒闭,无法偿还到期贷款,父子俩均不知去向。银行只得向法院起诉。2006年2月,判决生效后,中院依法立案执行。法院几次执行均找不到人,也找不到什么可以执行的财产。在这次“雷霆行动”中,中院执行人员掌握了王某某受雇于陈埭鞋都一企业的线索,遂开展行动,将其抓获。

  落网后的王某某倒也配合,表示自己无力偿还银行的巨额贷款,但他保证配合法院的执行,还交出了一串丰田佳美汽车钥匙。经查证行驶证上不是他本人的名字。但执行人员介绍,现在有许多“老赖”为了规避执行,往往以他人名义购置汽车等财产,如果查实被执行人确系转移财产,法院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慑于法律威严,当天下午,王某某的亲友到法院表示将与银行协商,尽快归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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