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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833人取长名 双姓多字起名引起关注
作者:黄连茂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0 8:14:3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讯(记者黄连茂实习生王小芳)如今子女尤其是独生子女按父母双姓起名的比例越来越大,而且四个字或者四个字以上的个性化名字越来越多,这似乎成了一种流行趋势。据市公安局统计,我市现有833人的名字是4个字或4个字以上的长名。

  据市公安局户政处统计,泉州700万人口中有12362人的名字是4个或者4个字以上,除去欧阳、上官等原本存在的复姓外,有833人的名字呈“超长”趋势。记者发现,这些长名字中固然有些是传统方言习惯造成的,例如:刘小妹吓、黄查某碰、沈南婆仔、施性身长、郑莱娘吓、妮公皮杨、张矮古长等,但近年来出现的长名则以彰显个性的居多,其中不少是取父母的双姓为名的,如汤西板娜、王焦逗雨、申山一水、庄细古意、施铜锣湾、罗黄哲予、麦小碧九等。

  华侨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陈少牧教授指出,按父母双姓多字起名确实能避免名字重复的尴尬,但作为中国人特有的称呼,名字最好不要超过4个字。对于造成目前这种趋势的原因,陈教授分析,除了避免名字重复外,一是由于现在的独生子女比较多,父母希望通过双姓起名来延续他们的爱;二是受东南亚地区特别是香港地区的风俗影响。

  双姓多字起名会不会冲击我国传统文化?陈教授认为,我国传统起名文化都是“子从父姓”,现在除了一些城市的年轻一族喜欢追逐潮流按个性化起名外,我国60%以上的都是农村人口,大多数会继续保持我国传统的起名方式,所以应该还不会冲击到我国的传统文化。

  市公安局户政处朱处长表示,目前泉州取长名这类现象有增加趋势。这类个性化名字往往由于字数过多或者存在生僻字,给户政管理工作带来很多不便,如户口、身份证登记、产权登记,所以管理部门并不提倡多字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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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公安部研究起草的我国首部姓名登记单行法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现已完成,目前已下发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组织研修。《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首次对公民起名作出了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此条例在现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的基础上对起名的限制作了进一步调整。据了解,《条例》对公民起名也给予了一定的限制。考虑到我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两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条例》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同时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符号、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连茂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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