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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噪音扰民最少罚200元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络文摘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 19:26:1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165种可给予治安处罚的行为,大部分与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一些大家平时看来可能不算什么的“毛病”,实际上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XMW)

   噪音扰民不改过最少罚200

  【现状】很多人都认为装修房屋是自家的事,而不顾是否会给邻居们带来影响和不便。特别是在一些新建小区,为了抢进度,早点住进新房,不少业主要求装修工人加班加点工作,邻居们也往往只能无奈地接受。(XMW)

  【处罚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XMW)

  【警方解读】一旦有人在休息时间装修,发出噪音干扰他人休息,邻居就有权找到辖区派出所,要求民警出面对装修者进行警告。若装修者仍旧发出噪音,则将面临罚款。(XMW)

  除了在休息时间装修房屋,发出噪音干扰他人休息的之外,在居民区内停放的机动车报警器长时间鸣响,经告知后不及时纠正的;经营场所的排油烟机、空调室外机噪音过大,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夜晚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为招揽顾客,使用喇叭长时间叫卖或播放音乐的;使用音响设备、播放高音喇叭,影响他人休息或工作的;在居民区楼房内夜间娱乐,影响邻居休息的以及其他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也被视作“制造噪音”,被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同样要面临罚款处罚。

  见如下相关法律: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1993-12-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发黄段子3次可被拘留

  【现状】自从有了手机短信,短信互致问候、沟通感情也越来越成为时髦的联系方式。同样,各种各样的“黄段子”也逐步走进了手机,甚至成为一些人喜闻乐见的“娱乐方式”。经常有年轻女性因收到令人脸热心跳的“黄段子”而烦恼。(XMW)

  同样,随着居住密度的加大,一些好色之徒购买了高倍望远镜、DV摄录设备,偷窥邻居的隐私,甚至拍摄下来放到网上供人观看、下载,在一些繁华街道上,兜售“窃听器”等“间谍设备”的游商也时常可见。(XMW)

  【处罚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后,“黄段子”爱好者和“私家侦探”需要收敛点了,按照新法规定,情节严重者可以被拘留。(XMW)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行为的,可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XMW)

  【警方解读】界定这条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标准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或者造成一定后果的;实施上述行为,情节恶劣或者造成较大影响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纪委书记刘学潮告诉记者,所谓的“多次”,指的是3次或3次以上。(XMW)

   放任宠物吓人将被罚款

  【现状】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养宠物已经成为极普遍的一件事,特别是养狗,更是平常。(XMW)

  随着犬只数量的增加,犬伤人、违规遛犬、犬污染环境等问题导致养犬人和非养犬人矛盾日趋尖锐,在一些小区里甚至已经闹到不可开交。3月3日,北京警方首次宣布,市民举报违规养犬可以获得物质奖励,并特别强调,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将面临最高500元的罚款。(XMW)

  【处罚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43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XMW)

  【警方解读】本条中规定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具体行为主要表现为动物吠叫、随意便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在规定的非禁止遛犬区域遛犬,不主动控制动物,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其他干扰他人生活的。(XMW)

   抢越铁路者处警告或罚款

  【现状】“铁路线那么长,又没墙挡着,凭什么不许走?”这是很多穿越铁路者的辩解之词。虽然穿越铁路者被列车撞死的事件屡有发生,但是行人与列车“争分夺秒”的场景仍屡见不鲜。此外,还有一些人出于追求刺激或报复社会的目的,向过往列车抛掷杂物甚至石块,轻者造成列车玻璃破裂,重者造成乘客人身伤亡。除了这些,城铁电缆被盗、铁路备用钢轨失窃等新闻也频频见诸报端。(XMW)

  【处罚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5条规定,盗窃、损毁铁路设施等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XMW)

  第36条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XMW)

  【警方解读】这里规定的铁路包括正在使用中的铁道交通、地下轨道交通和城市轨道交通。也就是说,除了铁道线外,还包括地铁和城铁。(XMW)

   “足球流氓”难逃电子眼

  【现状】在国内足球赛场上,颇具地方特色的“×骂”经常响彻体育场上空,球迷闹事事件也时有发生,甚至有少数过激球迷砸毁车辆、焚烧别国国旗。随着2008年的临近,将有越来越多的大型体育赛事在北京举行,保证体育赛事安全、文明地进行已成为有关部门的当务之急,惩治“足球流氓”就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XMW)

  【处罚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规定,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XMW)

  【警方解读】第24条被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纪委书记刘学潮称为新法中“最先进、最超前”的条文。他告诉记者,目前在对付“足球流氓”经验丰富的英国、德国,最有效的办法也只能是在比赛开始前,将有劣迹的“足球流氓”传唤到警察局谈话。目前,北京警方正在摸索、寻找更人性化的办法对付“足球流氓”。刘学潮告诉记者,2008年,北京很可能要建立一个“足球流氓”黑名单,比赛前将他们“请”到公安机关观看实况转播,或在出售比赛门票时采取实名制,不允许黑名单上的人员购票。还可能在比赛场地入口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由警方将“足球流氓”的照片输入该系统。这样,即使他们戴上帽子、眼镜甚至假发,都能被“电子眼”揪出。(XMW)

   古迹上刻字最多拘10天

  【现状】“××到此一游”的字样在诸多名胜古迹随处可见,甚至在长城这样的著名古迹上,都已形成了难以掩饰的累累伤痕。为迎合部分旅游者的需要,还有单位圈起一段所谓“爱情长城”,专供游人刻画。(XMW)

  【处罚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规定,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XMW)

  【警方解读】“情节较重”行为包括:刻画、涂污文物时被管理人员发现,不听制止,继续实施;损毁国家保护的文物,造成一定后果,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上述行为,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不听制止,继续实施的,以及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XMW)

  ■链接

   新法数字化解读

  238种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法)将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中可给予治安处罚的行为由73种增至238种。(XMW)

  3个档次原条例规定一般拘留为15天以下;新法把行政拘留处罚根据性质、情节细分为3个档次:1至5天、5至10天、10至15天。(XMW)

  20天原条例中对于一人有多个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罚没有上限;新法规定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多不超过20天。(XMW)

  30天原条例对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新法规定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30天。(XMW)

  8小时新法规定,公安机关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后,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XMW)

  1000元新法将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上限由原条例中的200元提高到1000元,对于涉黄、赌、毒的违法行为可处罚5000元。(XMW)

  12个月新法规定,因扰乱体育比赛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XMW)

  5种处罚原条例将治安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规定为警告、罚款和拘留;新法中的处罚方式增至5种,增加了“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和“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两种新的处罚方法。(XMW)

  4种人新法中,规定对以下4种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只记录违法行为:70周岁以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且初次违法。(XMW)

  26条规定原条例中对于处罚程序的规定仅有10条;新法中此类规定达到26条。(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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