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砍了自家树他被判了刑
作者:黄墩良  文章来源:东南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9 8:32:1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花榈木   早报讯(通讯员曾宪铸黄奇微记者黄墩良)砍了自家一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花榈木,张某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法院近日判处他入狱三年。(XMW)

  德化县南埕镇塔兜村有个俗称“死屈坂”的山场。村民张某在这片山场中有属于自己的林地。  2005年,一场台风让张某遭受了不小的损失,其中包括一株花榈木。被刮倒的花榈木有三个主树干,2006年三四月间,张某在未办理相关砍伐树木的手续的情况下,来到自己的林地,擅自砍伐倒下的花榈木,将其加工为原木卖给吴某。吴某运输时被查获。(XMW)

  法院一审以张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上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裁定维持原判。(XMW)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