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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开展2006年“12·4”宣传活动
作者:黄健康  文章来源:德化司法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5 8:35: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德化县开展2006年“12·4”宣传活动

  我县认真部署“12·4”法制宣传活动,做到措施到位,协同有力,宣传活动迅速展开:

  一是精心部署。县委宣传部、依法治县办、司法局于2006年11月22日制定《关于开展2006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德治县办〔2006〕7号文件)150份发至各乡镇、各部门,对整个活动作了精心部署。(XMW)

  二是措施到位。12月4日上午,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大法制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妇联、县总工会、团县委等部门在南门繁华地段开展德化县2006年“12·4”宣传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传敬、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涂健圻、县人大副主任陈明灿、司法局长徐剑锋、人大法制委主任潘丽春等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前来现场咨询群众35人次,咨询内容涉及民事、刑事、拆迁、民间纠纷等。工作人员耐心解答,深受群众欢迎。咨询现场共散发“五五”普法专刊、“12·4”宣传专刊、《企业常用法律读本》、《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4500多份。(XMW)

  三是协同有力。县有线电视台免费开辟“12·4”宣传专刊。县有线电视台和德化报派出记者跟踪报道宣传情况,扩大了宣传面。十部门成员单位在城区主要干道悬挂宣传标语10幅,为整个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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