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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
作者:彭金键  文章来源:瓷都德化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30 19:05:1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加强和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促使村集体财务逐步实现“理财民主化、管理程序化、监督制度化”,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XMW)

  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是村集体将会计核算业务依法委托给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由代理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集体财务统一进行会计核算的一种财务管理新模式。村不再另设会计,只设报账员1名,负责村集体出纳和报账工作。(XMW)

  根据《德化县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在实施中必须遵循三个原则:一是依法委托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依法确立委托代理关系;二是四权不变原则,保证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群众监督权不变;三是集中代理的原则,村会计业务集中代理,规范操作,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财务公开,统一建档。(XMW)

  为切实做好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整个工作按动员部署、组织筹备、账目移交三个阶段进行实施,乡镇会计代理中心将于2007年1月起正常运行。(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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