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县级公安机关要“瘦身”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南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30 8:00:2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内设机构控制在10个左右

  正在沈阳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传递出一个信号:公安部要求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机构“瘦身”。

  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29日表示,长期以来,不少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繁杂,警力分散,不仅难以形成工作合力,而且浪费了有限的警力资源。白景富要求,积极稳妥地调整和规范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逐步建立起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称谓规范统一、职责权限一致的县级公安机关组织机构。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要突出警务指挥和实战功能,重点加强基层所队一线实战单位建设和指挥中心建设。同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选设少量机构。原则上,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总数控制在10个左右。(XMW)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