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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费有章可循 越线违规将受惩处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瓷都热线http://cidu.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2/2/24  文章录入:不详  责任编辑:不详

随着中小学相继开学,学校收费中的“乱摊派”、“乱捐资”、“搭车收费”现象又有所抬头。[泉州晚报]21日五版的报道《开学了,可别乱收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广大读者陆续向[泉州晚报]记者热线(2501111)反映问题。像往年一样,市教育局等部门针对学校收费问题已制定出了明确的标准,各级中小学收费不得逾越“红线”。

  永春五中部分学生来电反映,学校因扩建操场之需,要求每名高三年级学生捐款100元,且不开发票。21日,记者采访了永春五中王校长。王校长称,根本没有这回事。他说,学校的确打算建操场,但尚在规划之中,而且建操场是政府行为,是由政府来负责筹建的,不存在学校强制收取捐款这回事。

  德化三中数名学生向[泉州晚报]来信并附上学校的“收费通知”,他们说,学校一律要求他们每学期缴纳10元的寄车费,无论学生有车没车;更让他们想不通的是,学校只管收取寄车费,学生丢了车却不闻不问。另外,50元的校服费是每位学生都必须交的。

  21日下午,德化三中陈校长对记者称,他们学校的收费是由县教育局联合下文的,收费标准上墙公布,完全经得起检查,不存在任何乱收费的情况。他说,对于寄车费,学校严格规定只收10元;至于校服,根据县教育局规定,城关的学生一般要求统一着装,可依据自愿的原则订校服,农村学生则不作要求。陈校长还表示,第一学期的学费由学校统一收取,但第二学期都是由班主任来收的,如果有个别班主任存在违规收费的现象,学校一定严肃查处。

  昨日,市教育局计财科工作人员陈文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近几年来,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物价部门的联合治理,我市各级学校收费较为正常,但有个别学校还存在着“硬性摊派”、“强制捐资”等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据介绍,目前我市中小学收费还暂时是参照以往标准,大致收费标准如下表:(详见附图表)如有变动,[泉州晚报]将进一步关注。·[泉州晚报]记者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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