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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评价处方限价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瓷都热线http://cidu.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2/2/22  文章录入:不详  责任编辑:不详

[泉州晚报]讯 德化县医院从去年10月推行用药评价制度和门诊处方限价制度后,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减少了“大处方”现象。

  近日,该院在完善评价与限价制度的基础上,在门诊和病房全面推行用药评价制度及门诊处方限价制度。

  该制度明确规定,临床医生在申购新药时,除应严格遵守新药采购工作制度外,还应收集新药临床用药的疗效、不良反映、成本与效果分析及药物经济学等方面资料,药事委员会根据临床收集的资料,定期召开会议,对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被淘汰的药物品种;应以“少量引进试用”原则,待疗效确切后再酌情扩大使用;药剂科应制定药物评价计划,建立评价的度量标准,研究药物处方分布和应用情况、分析不合理用药处方等。为有效杜绝“大处方”现象,该院规定门诊处方限额为人民币50元,同时应根据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能不用昂贵药品就坚决不用,切实降低患者的医疗总费用。(涂德望颜杰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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