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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电缆破坏设备 一男子被判刑
作者:法制保卫部  文章来源:德化供电公司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30 18:39:1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日前,一名男子将偷盗“黑手”伸向了正在供电的电缆线路,结果触犯破坏电力设备罪。日前,该名男子被德化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XMW)

  今年1月14日凌晨2时许,德化籍的黄某到德化县龙浔镇南门恭汇酒家至益源酒家后沿溪道路等地,用随身携带的钳子、锯片等工具剪断正在通电中的沿溪路灯电缆90米,价值人民币1942元,直接造成路灯及部分用户不能通电。而后黄某背着窃取的电缆线在德化县丁溪桥头被巡逻的治安联防队员抓获。在大量事实和确凿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由此法院一审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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