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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作者:曾聪虹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10 10:38:3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省人大检查组莅泉检查节能法实施情况

  本报讯(记者曾聪虹)6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锡太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认为,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节能法,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泉期间,检查组听取了泉州市、晋江市、德化县政府关于节能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查阅了有关部门的工作资料,实地查看了福建省佳美集团公司、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晋江三益钢铁有限公司、泉州汽车运输总公司等企业开展节能工作的情况。

  8日下午,检查组召开省人大常委会节能法执法检查泉州市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圆圆、副主任周真平、市政府副市长黄维礼出席汇报会。黄维礼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节能法的工作情况。周真平全程陪同检查。

  据了解,我市重视节能工作,2004年专门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2004、2005年万元GDP能耗分别为0.742、0.735吨标煤,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两年来市财政从企业挖潜改造资金中安排了400万元用于设备的节能改造,共完成50多项节能改造项目,年节电超亿千瓦时。同时,还通过倡导绿色照明,推行合同能源,积极开发再生能源等措施开展节能工作。

  检查组一行认为,我市能认真贯彻实施节能法,逐步完善节能工作机制,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检查组建议,我市应进一步重视并继续抓好节能工作,要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对生产或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加强节能管理基础工作,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和对节能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节能咨询信息服务体系,促进节能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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