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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交警违法行政 索赔539元
作者:傅健/谢向明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3 23:36:41  文章录入:ahui  责任编辑:ahui

  报讯,昨日上午,泉州德化人刘育能拿到了晋江法院的立案通知书。他要告晋江交警大队,要求行政赔偿他的损失共计539元。(XMW)

  这已不是刘第一次告交警了。此前,在他与交警部门进行的多次“扣车官司”中,他都从法院诉讼或行政复议中胜出———最后结果是交警将他的摩托车归还。胜出的理由也是相同的———交警在执法时程序违法,没有执法的法律依据。(XMW)

  第一次告

  官司赢了罚款还没退

  刘育能自己介绍说,2005年3月,他骑着摩托车在县道317线晋江池店路段行驶时,被执勤的交警发现,交警以他后座上有两人、并且没有戴安全帽为由,将其车扣下,罚款150元。因刘说交警不能扣他的车,后又被追罚200元。(XMW)

  2005年3月17日,刘缴纳了350元罚款和70元停车费后,将车领了出来,随后,他向泉州交警支队申请了行政复议。他认为,自己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理应受到处罚,但是,他的违法行为尚未达到扣留机动车的条件。交警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程序违法,因而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无效的。他向交警支队申请要求撤销晋江交警大队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XMW)

  2005年4月20日,行政复议结果出来了,泉州交警支队支持了刘的申请,认定晋江交警大队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即扣车行为)没有注明适用的法律依据,属程序违法,因而其作出的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违法。(XMW)

  这是刘育能第一次通过法律渠道告赢了处罚他的交警。虽然行政复议赢了,但是,刘育能交了的罚款和停车费交警却没有退。在经过多次反复后,昨日,他起诉到晋江法院,打起行政赔偿官司,要求晋江交警大队赔他539元,其中119元是误工损失。(XMW)

  第二次告

  交警放车还退罚款

  2005年9月8日,刘骑着摩托车在泉州鲤城境内行驶时,鲤城交警大队发现其超载一人,把他拦下,交警人员也强行扣留了刘的摩托车。第二天,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到法院起诉。刘在起诉书中说,自己没有超载,其次,交通安全法没有赋予被告对像原告那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扣留摩托车的行政权力。同时,被告在执法时没有告知原告扣车的法律依据。被告扣车行为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程序不合法。同年10月27日,在法院调解下,交警方面放了刘的车,将175元的行政罚款费用退还给刘育能,双方主动和解,刘也撤诉。(XMW)

  刘说,其后还有两次是泉州直属机动大队扣了刘的车,刘行政复议到支队。他自称,目前复议结果出来了,只是行政复议书还没有到他手上,都是以交警违法行政而结束。(XMW)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泉州市交警支队法制科。他们回答说,如果摩托是超员,一般是口头警告后给予放行;如果是没有戴头盔,则是当场处罚,但一般都不会扣车,除非是没有牌照或者没有相关证件。(XMW)

  律师收费高

  自己看书学法律

  刘育能是德化人,住在浮桥。记者走进他的房间,他就拿出许多法律书,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等。刘说,自己买这些法律书来看,也是被逼出来的。(XMW)

  他说,被交警抓了车后,他当时什么都不懂,就跑去问律师,看能不能告交警。但律师们的“喊价”把刘育能吓了一跳:最高2500元,最低800元。(XMW)

  那还不如我自己打官司。刘育能心一横,就买了法律书籍。很多老乡和朋友听说他要告交警,觉得不可能告赢。但刘育能坚持认为,现在是法治时代,大家都要在法治前提下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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