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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钟点工”工资底线:2.7元/小时
作者:杨杰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8/28 16:48:09  文章录入:ahui  责任编辑:ahui

我市出台有关规定

  在泉州做“钟点工”,一小时最低不得少于2.3元。日前,我市出台有关规定,不同县(市、区),“钟点工”每小时工资从2.3元至3.2元不等。劳动部门表示,事实上,有些地区、行业的“行情”可能超过这一标准。

  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俗称“钟点工”)近年来在我市发展较快,从家政服务到建筑施工,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我市根据有关要求及我市200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和执行的标准,经测算,各县(市、区)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清科技工业区、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为3.2元;惠安县、泉港区、永春县、德化县为2.7元;安溪县为2.3元。

  据了解,各地在确定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时,主要依据有三:一是省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三是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和劳动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存在的差异。因此,各地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均略高于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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