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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灵通”不准漫游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泉州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8/1 19:47:30  文章录入:ahui  责任编辑:ahui

“小灵通”不准漫游

  5月29日,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发出通知,“小灵通”仅允许在本地网营业区域内使用,任何跨区漫游业务都属于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如果有电信企业擅自开通跨区漫游业务,省通信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对其进行处罚。

  省通信管理局指出,“小灵通”作为市话系统的补充和延伸,定位于小范围低速移动无线接入。如果运营商为用户提供可以在不同本地无线电话交换机之间切换和使用的通信服务,就超出了本地无线接入业务的范畴,涉及超范围经营移动电话业务。 

  “小灵通”业务的资费也定为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并无漫游资费标准。因此,根据国家现行的电信政策,“小灵通”仅允许在本地网营业区域内使用,不准漫游。 

文章出处:泉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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