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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皇宫再被认定非法 发证部门公信力遭质疑
作者:陈骁鹏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4 2:08:0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海上皇宫”养殖鱼排约一百多平方米

  八天前,2011年2月22日,深圳龙岗区海洋局(即龙岗区农林渔业局,他们是一个局两套牌子)对外确认,从2003年起,侵占大面积海域使用权的亿元“海上皇宫”,其实在去年12月份已经获得养殖登记证,将来完成改造后可以“合法”经营渔排和休闲垂钓。(XMW)

  3天前,3月1日晚,经营“海上皇宫”的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对外宣称,海上皇宫拟于5月1日对外开放。(XMW)

  2天前,2011年3月2日晚11时30分许,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消息:经省、市海洋部门和龙岗区政府核查,认定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海域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非法占用海域。龙岗区政府已责成龙岗区农林渔业局,于3月1日收回了其擅自发放给“海上皇宫”的“养殖登记证”。(XMW)

  ……

  违法侵占海域七年的亿元“海上皇宫”,外界获知其“合法身份”不过八天时间,就又从“合法”变身“非法”。(XMW)

  回顾“海上皇宫”从非法到“洗白”、又从“合法”被认定非法的一波三折,难免让人疑窦丛生。(XMW)

  一拆了之,是简单方式?

  擅自发证,公信力何在?

  龙岗区海洋局曾达成一致意见让“皇宫”依法依规对外经营

  2月22日,羊城晚报记者向龙岗区海洋局质疑“海上皇宫”凭借“养殖登记证”获得合法地位是否存在争议和问题时,龙岗区海洋局向媒体发出的公开《说明书》如此解释:综合考虑“符合功能区划”,“资源利用最大化”及“不产生新的环境污染”等多方面因素,经过反复调研论证,达成一致意见,认为不能采取一拆了之的简单方式,而最终决定将该“构筑物”拆解拖离后,要求其改造成为一个养殖渔排和一个休闲垂钓渔排,纳入东山湾浅海养殖区红线范围内,作为休闲渔业项目依法依规对外经营。(XMW)

  龙岗海洋局当时还强调说,“根据《深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03-2015)》和《龙岗区海上垂钓渔排暂行规定》,经改造成休闲渔排和养殖渔排后,既符合功能区划的要求,又符合其公司经营资质要求,可以依法完善相关手续”。(XMW)

  与龙岗区海洋局的解释截然不同,对于“海上皇宫”的性质,3月2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发布的《“海上皇宫”违法用海处理情况通报》,认定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海域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非法占用海域。(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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