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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本山肖像权被侵犯获赔12万 天涯败诉
作者:王丽娜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29 11:03:0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赵本山肖像权被侵犯获赔12万 天涯败诉

赵本山卡通肖像 (资料图)

赵本山的经典扮相“变身”成卡通形象,再配上“您有才”、“咱不差钱”等台词,成为天涯和谷歌为宣传其共同开发的互动问答产品“天涯问答”的flash广告。昨天上午,海淀法院一审宣判,天涯构成侵权,被判赔赵本山12万。

赵本山诉称,去年5月起,“天涯问答”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网站“天涯社区”中的多个页面中,发布带有他卡通肖像的flash广告,以推广“天涯问答”这一产品。

赵本山认为,两公司未经其同意,在网站广告中以卡通形式使用他的肖像严重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赵本山起诉要求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索赔405万元。

庭审中,天涯公司辩称,卡通图片不是肖像。另外,使用卡通图片没有营利目的,是用来宣传“天涯问答”的“答题送话费”活动,并不侵犯赵本山的肖像权。谷歌公司解释,其没有参与创作、制作涉案图片,也没有参与涉案网站的经营。

法院审理认定,赵本山是演艺界公众人物,其个人肖像较于其他东北普通农民形象具有明显的可识别性,涉案中的卡通人物形象以该特殊识别性为特征,且配上“您有才”及“咱不差钱”等赵本山在春晚上表演的小品节目中的经典台词作为旁白,使该卡通形象的整体认知明确指向公众印象中的赵本山个人肖像。

“天涯社区”网站系营利性网站,其在开发的“天涯问答”产品中制作并使用赵本山的卡通肖像,存在利用赵本山名人效应增加网页点击率进行营利的目的,侵犯了赵本山的肖像权,其应承担侵权责任。谷歌公司依照与网站方的约定提供网页技术支持,其行为并无过错,不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宣判后,双方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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