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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下发新政 7月起网店需实名登记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3 2:10:4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专家王峻涛:支持实名制

可以说,“是否要办营业执照”在这两年成为众多个体网店店主头上的一把悬剑。一旦有工商部门将查处“无照经营”的范围扩展到网店领域,他们就有可能遭到查处。

此次《暂行办法》出台,被认为是彻底否定了此前部分地方工商管理部门力图推行的“开网店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的地方政策。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司副司长黎晓宽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时曾解释说,虽然他认为工商登记交“注册费”是合理的,“《意见稿》中并非强制所有网店办理工商执照,而是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的卖家,明确区分为法人和自然人两类”。

“工商登记也就是实名制”,知名电子商务专业人士王峻涛(老榕)分析说,要求提供网店交易平台的服务商对店主进行信息登记,与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职能是相通的。

“在任何一个国家,卖家作为一个行为主体,都是要进行登记的,要卖东西为什么要害怕实名?”王峻涛表示,从减少网络交易欺骗的角度来说,应该完全支持“实名制”,因此问题的关键不是要不要登记,“而是登记时要不要收费”。

对此,黎晓宽曾表示,即使工商登记也不会带来“注册费”的压力,“国家目前对线下业主实行‘两费’全免的政策,所以,实名制管理对个体网站也将是全免费的”。

案例

肇庆网友曾被罚3万元

当时工商局称无照经营违法,而且不利于税收

2008年9月,广东肇庆一网友因无照经营网店遭到工商局查处,成为北京网店新规喧嚣中第一个被查的案例。当时,店主高瑞接到的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听证告知书中还注明没收1.25万元、罚款1.75万元,因笔误工商局写成了“17500万元”,随即被打上“网店无照被罚款1.75亿”的标题轰动网络。

肇庆市工商局称,高瑞利用互联网做销售,没有办理营业执照。而且,工商局接到了市民投诉,他们必须“有所回复”。当事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擅自通过互联网对外销售,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肇庆工商局属下的经济检查支队副支队长古阳光称,其实他们也是按照程序办事,接到省局转过来的投诉,他们唯有按规章制度办事。虽然互联网目前还是一个相对模糊的领域,但高瑞的无照经营属实,他按照什么方式经营是另一回事,他的经营点为实体更是事实。

肇庆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支队长张建雄认为,高瑞无照经营网店违反法规规定,如果他不办照,是对办照人的不公平,还会对社会的税收工作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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