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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或驾驶员参加学习可免扣分
作者:施海燕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25 8:59:4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泉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推出便民服务措施,非营运小车超速50%以下——

    车主或驾驶员参加学习可免扣分

  本报讯 (记者施海燕)从今日起,泉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正式推出一条便民服务措施,对在福建省高速路上超速50%以下的违法行为,车主或驾驶员在特定的时间内前往支队学习后,可获得相对应的免扣分机会。(XMW)

  该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并非所有的车辆都能享受这项措施,只有非营运小型汽车才可以申请享受。同时,严重的违法行为不在免扣分的范围内,只有超速低于50%的违法行为才能获得免扣分。而且车主或驾驶员必须在每周一、三、五三天上午的9时30分之前到支队免费参加一个小时的安全学习班后,才能最后获得免扣分的机会。“目前,我们只能处理在福建省高速路的违法行为,所以在省外违法的行为就无法免扣分了。”

  他介绍道,目前,社会上一些人利用卖驾驶证的分数来帮他人处理违法行为,为遏止这股不良风气,同时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关于“教育量要增加、处罚量要减少、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标,该支队特地出台这项便民服务措施。为使措施落实到位,该支队从7月份开始就试行运作。经过2个多月的试行,已有500多名驾驶员到支队接受教育。(XMW)

  这项便民措施效果不错,有效地降低了事故的发生。据统计,今年1月至8月,辖区沈海高速公路泉州路段亡人交通起数比去年同期减少27%;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了35%;没有发生特大交通事故。(XMW)

  “对于同一辆车的违法行为,车主本人过来学习,跟由其他的驾驶员过来学习是不一样的。”该负责人解释道,只要车主持本人身份证、行驶证过来处理本人车辆的违法行为,就可以一次性将该车辆在福建省高速路超速低于50%的所有违法行为免扣分。如果是由其他驾驶员过来处理,驾驶员就要持本人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原件,而且最多只能免扣6分。同时,每个驾驶员只能申请处理一辆车的违法记录,并且一年只能申请一次。(XMW)

  “对于单位的车辆,单位要开具证明,委托驾驶员过来处理,而且一次最多也只能免扣6分。”该负责人补充道。(XMW)

  据悉,车主或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班后,还可获得一张“平安高速 和谐之声”的CD盘和一本高速公路安全小册子。CD盘里有20首音乐歌曲和高速公路基本常识等内容。(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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