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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禁毒捕溪潭鱼鳖 设生态告示牌 | |
作者:罗剑生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11 8:45:1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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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文物普查队的考古工作人员吴艺娟介绍,这块古石碑是在德化雷峰镇李溪村的李溪边上发现的,高80厘米,宽40厘米,厚0.8厘米,虽然年代久远,但仍可清晰看到上面刻的“德化县正堂韩”、“永禁毒捕溪潭鱼鳖”等字迹。由于右上侧部分残缺,没办法确认具体年份。据《德化县志》记载,清代这里曾有个知县名叫韩树谷,四川长寿人,除此之外,再没有更详细地记载了。吴艺娟分析说,这是当时德化韩县令颁布的禁止捕杀溪潭生物的警示牌,“可见古时候,泉州就非常注重保护生态和资源的循环利用”。
另一处石刻位于雷峰镇上寨村的水尾桥边,这块岩石上的部分字迹模糊,考古人员只能读懂其中大意:“谁用毒药捕鱼,就将被罚款,而这些钱将被用于耕种”。其中落款和刻字时间依然可辨,该石刻刻于清代庚戌年,其中落款的“仁房”,是区别一户人家繁衍下代数个兄弟之间的别称,“当地方圆500里内都种满了松树、柏树和杉树,可以推测当地生态环境非常好”。(X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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