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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禁毒捕溪潭鱼鳖 设生态告示牌
作者:罗剑生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11 8:45:1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讯 (记者罗剑生 实习生吴清智 赖瑶琼 林超)近日,泉州市博物馆文物普查队在德化县雷峰镇发现两块清代古石刻,从内容上看,这是当地官府禁止捕鱼、毒鱼的告示牌。这是我市首次发现古代生态保护告示牌。

  据文物普查队的考古工作人员吴艺娟介绍,这块古石碑是在德化雷峰镇李溪村的李溪边上发现的,高80厘米,宽40厘米,厚0.8厘米,虽然年代久远,但仍可清晰看到上面刻的“德化县正堂韩”、“永禁毒捕溪潭鱼鳖”等字迹。由于右上侧部分残缺,没办法确认具体年份。据《德化县志》记载,清代这里曾有个知县名叫韩树谷,四川长寿人,除此之外,再没有更详细地记载了。吴艺娟分析说,这是当时德化韩县令颁布的禁止捕杀溪潭生物的警示牌,“可见古时候,泉州就非常注重保护生态和资源的循环利用”。



清代就禁止用药捕杀溪潭生物

  另一处石刻位于雷峰镇上寨村的水尾桥边,这块岩石上的部分字迹模糊,考古人员只能读懂其中大意:“谁用毒药捕鱼,就将被罚款,而这些钱将被用于耕种”。其中落款和刻字时间依然可辨,该石刻刻于清代庚戌年,其中落款的“仁房”,是区别一户人家繁衍下代数个兄弟之间的别称,“当地方圆500里内都种满了松树、柏树和杉树,可以推测当地生态环境非常好”。(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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