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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事件9名被告涉嫌制售有毒食品受审
作者:吴艳霞  文章来源:河北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30 17:43:5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4名被告高俊杰、薛建忠、张彦军、肖玉(从左至右)在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法庭上受审。新华社发

本报讯(记者 吴艳霞)昨日,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继续开庭审理,高俊杰、薛建忠等4名被告人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另有5名被告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分别在石家庄市的行唐、鹿泉、赵县法院受审。

昨日8时,高俊杰、薛建忠、张彦军、肖玉4人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其中高俊杰和肖玉为夫妻关系。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8月,被告人高俊杰、薛建忠以每吨10000余元的价格,分别从张彦章(另案处理)处购买了6吨张玉军(另案处理)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并加价销售。

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高俊杰、薛建忠、张彦军、肖玉在正定县燃煤配送中心院内,雇佣工人大批量生产“蛋白粉”,共生产200余吨。高俊杰将生产的“蛋白粉”,除出售给赵怀玉(另案处理)7吨外,其余均由薛建忠销售给黄瑞康(另案处理)等人,累计销售110余吨,销售金额1230720元。

在此期间,高俊杰、薛建忠通过赵怀玉、黄瑞康等人将“蛋白粉”分销到石家庄、唐山、保定、邢台、邯郸等地奶厅(站),被某些奶厅(站)经营者添加到原奶中,交售给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奶制品生产企业。三鹿集团等奶制品生产企业使用含有“蛋白粉”的原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国家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众多奶制品企业和奶农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经济损失巨大。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高俊杰、薛建忠、张彦军、肖玉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日,被告人董少英、董英霞、宇文对、赵胜茂、卞更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分别在赵县、行唐、鹿泉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期宣判这些案件。

另据记者昨日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原三鹿集团负责人田文华将于12月31日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提起公诉。31日上午8时,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将公开开庭审理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三鹿集团及田文华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由于是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持旁听证者可进入庭审现场旁听。

从12月26日开始,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陆续在石家庄市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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