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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当庭释放陈水扁 限制出境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3 3:19:2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12月13日央视《新闻30分》报道:原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被羁押满一个月后,12号晚间被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继续羁押,但法院合议庭在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后,于今天凌晨裁定陈水扁当庭释放,但是限制出境、出海、住居。(XMW)

特侦组延押失败,陈水扁当庭释放,随即对记者放话,申辩称自己无罪。(XMW)

陈水扁面容憔悴 向法官保证若不出庭可羁押(图)

获释后的陈水扁面容憔悴。

  特侦组12日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全案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后,法官13日凌晨裁定当庭释放陈水扁。陈水扁(左)步出法庭,与支持者握手。

中新网12月13日电 陈水扁遭特侦组起诉后,移送台北地方法院。经3个多小时庭讯,法院13日凌晨裁定当庭释放陈水扁。移审庭中,陈水扁力主自己无罪,一人讲了近40分钟,也多次和检方激烈攻防。(XMW)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在庭内表示,以马英九“特别费案”为例,法院都认同马英九“特别费”支出大于收入,没有贪污,他自己在“国务费案”中也是支出大于所得,为何马英九无罪,他就有罪,他没有办法接受。(XMW)

陈水扁说,“国务费”和“特别费”一样是“历史共业”,“国务费”是“特别的特别费”,比较李登辉和马英九,“我敢说他们两个不会比我还清”。(XMW)

对于检方起诉龙潭案中收贿,陈水扁表示,“总统”的职责“宪法”有明定,“总统府”下设的各种咨询小组所做的决定仅为建议性质,最终还是由“行政院”做决定,“总统”既然没有职权管,就不构成贪污。(XMW)

陈水扁说,有人利用他当“总统”的时候,私底下去胡搞瞎搞,他一点也不知情,不能据此判定他贪污,像是龙潭案中辜仲谅等重要证人,虽都说给“佣金”,但证人并没有说他知情。(XMW)

公诉检方则以陈水扁涉犯均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也曾有勾串证人及共犯的情事,如果将陈水扁交保,可能有胁迫证人之虞,要求合议庭继续羁押陈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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