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非法收购红豆杉两案犯一审获刑
作者:魏柳菁 曾宪铸…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7 2:27:0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非法收购珍贵树木的树头也是违法犯罪,近日德化法院就一审判决了这么一起案件。

 今年1月间,仙游人王某加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到永泰县嵩口镇非法收购红豆杉树头26个,并雇车运到仙游县老家存放,准备非法转卖。同年三四月间,王某加、林某灿伙同他人两次到德化县南埕镇非法收购红豆杉树头13个,在运输途中被查获。法院认为,两被告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王某加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林某灿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XMW)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