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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盗窃 父亲举债退赃
作者:陈佳裕 林良…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5 8:40:3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N本报记者 陈佳裕 林良标 通讯员 陈文良

  本报讯 德化县盖清乡盖清村村民郭某,举债4000元为儿子退赃。然而在取保候审仅1个多月的时间内,儿子却继续作案,直至4月23日被抓捕归案重新羁押。昨日,德化警方披露这一案件。

  郭某举债退赃,本想免去儿子的“牢狱之灾”,未想却让儿子有了机会。他的做法引发当地村民的议论。

父亲

举债四千元退赃

  今年2月初,郭某17岁的儿子郭蒙(化名),盗窃邻居4000元财物。3月上旬,案件侦破后,郭某找到邻居失主请求“谅解”,之后家境清贫的他又四处借钱,筹得4000元退赃。

  据德化县刑侦大队重案中队民警介绍,办案单位考虑到郭蒙年仅17岁,其父代为退赃,受害人已经表示谅解,从教育挽救出发,准予郭蒙取保候审。

儿子

取保后连盗十余起

  郭蒙被其父带回家后,并无悔改之意,德化警方侦查发现,郭蒙在取保期间夜不归宿,与一帮有前科劣迹的人厮混。他们在附近村落偷鸡鸭、家狗、现金、首饰、手机等。1个多月内作案10多起,案值6000多元,且已被挥霍殆尽。

  民警说,取保候审期间,其父作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管职责,但郭蒙根本不受其约束,对其父举债“换他人身自由更不领情”,以致监管失控,酿成郭蒙继续作案。

村民

爱他还是害他?

  4月23日,德化县刑侦大队重案中队根据侦查所获证据,重又将流窜在外的郭蒙抓捕并刑拘。

  此事在当地村民和民警中引发议论,有的认为为儿子举债退赃是人之常情,有错的只是逆子辜负父爱,但也有人认为郭某此举是害了儿子。

  郭某育有一男一女,郭蒙初中毕业后就流荡在外。郭某承认举债退赃,本意是为免儿子“坐牢”而影响人生前程,对于儿子不受管束重又作案,他说“心凉”,也称是“自己害了儿子”。

  民警也热烈讨论,包括探讨准予取保是否失当。多数民警的看法是,父爱儿天经地义。但当儿子无法管束的时候,最好的爱护方式,就是配合警方给予法办。(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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