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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杀人嫌犯越狱疑点重重
作者:王琪  文章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0 1:49:0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休庭•如厕•脱逃

2007年12月14日,吕梁中院在汾阳市人民法院(下称汾阳法院)开庭审理赵组织越狱案、故意伤害李小平并致其死亡案。组织越狱案同时受审的还有赵同监号的冯永星、孙天龙等人。

李小平的妻子武晓娟记得那天“天气特别好”。但好天气没有给武晓娟带来好心情。庭审中突然发生的脱逃案,将武晓娟和她的亲人们气得吃不下饭。

据一名诉讼参与者说,由于法庭没有确定准确的开庭时间,庭审大约是在下午3点开庭。

参加出庭的人不多,旁听席未满座。

武晓娟和二哥武振贵、妹妹武晓玲及儿子李明军赶到汾阳法院审判厅时,赵七明、冯永星、孙天龙三人已被押到法庭。

赵七明身着一套崭新的运动服,外套看守所的马甲,戴着脚镣、手铐,低着头,身边站着两名法警。

这次庭审由吕梁中院刑一庭法官武小明担任审判长,两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也来自吕梁中院。

一共有3名法警为这次庭审提供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吕梁中院有关人员4月14日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证实,他们来自该院法警大队。

3人中,其中一人为女性,另两名男性法警一高一矮,矮者胖。

2

在庭审进行了大约50分钟后,旁听席上赵七明的一个哥哥的手机突然响起来。

“声音很大,一直响着。”武晓娟说。

这个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引来审判长武小明的呵斥。但赵的这名兄长称,那不是他的手机,他不知道怎么操作。

一名法警走了过来,将赵七明兄长的手机关闭。

几分钟后,这部手机再次响起来。同样的情节被重复一次后,手机终于不再响了。

约两分钟后,赵七明突然表现出痛苦的神色,他向审判长提出请求,要上厕所。

在开庭之前,已被押解到汾阳法院的赵七明,已经去过一次法庭外面的厕所。

武小明为此稍感不满,他质问赵七明:“不是刚去了吗?怎么又要去?”

赵七明给出了一个合乎情理的理由——拉肚子。

在征求了公诉人的意见后,武小明批准了赵七明的请求,并宣布休庭10分钟。

赵七明在一高一矮两名法警的看护下,从通往厕所的法庭侧门走出。下6级水泥台阶,再横穿最底层台阶与厕所之间1.8米宽(本报记者4月14日测量所得数据,下同)的一条巷道,就到了厕所门前。

大约休庭5分钟后,武振贵突然听到法庭的侧门被“咣当”一声推开,矮胖的法警跑进来,说:“跑了!”

透过法庭的玻璃窗,武振贵看到赵七明已经攀上厕所的拱顶,双手撑在插满碎玻璃的法院围墙边缘,身子向上一纵,整个人就越出了围墙。

此时大约是下午4点10分左右。法庭内已经炸开了锅,审判长、审判员、尚在法庭内的一名女法警,手忙脚乱地去控制冯永星、孙天龙。

吕梁市检察院派出的公诉人急得上了火,大声喊道:“再加一条(罪状):脱逃既遂!既遂!!”

震惊不已的审判长武小明拿着电话请求支援,而那名矮胖的法警已经冲出法庭的前门,穿过院子,向法院围墙外的天平街奔去。

有出庭者前往赵七明脱逃的厕所查看,发现先前锁住赵七明双脚的脚镣,已被卸下。据称,这副脚镣的两个脚环各有一把黄色的铜锁,两个脚环被平整地放在蹲位两边脚踩的地方。

在汾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赶到之前,这个重要的现场已被破坏。多名目击者向记者证实,那名身材较高的法警,提着这副脚镣从厕所绕到法院的院子里,被人提醒这是重要证据后,才穿过法庭来到厕所,将脚镣放回原处。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警察称,汾阳警方当天全城戒严搜查赵七明,但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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