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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原被告坚持要做伤情鉴定警车开出双方却和解了
作者:魏柳菁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8 2:49:0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N本报记者 魏柳菁 通讯员 张延胜 陈文锋

  2008年4月17日 德化县法院赤水法庭

  法官说,“就算上了法庭,有些事也不一定非要争个对错,小事不妨化干戈为玉帛。”

  话说去年7月,德化县春美乡发生一起车祸。(XMW)

  德化农民许某骑摩托车和一中年男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对方驾车逃离。交警认定,中年男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为此,许某将肇事者告上法庭,索赔32000元赔偿款。(XMW)

  案件受理后,法官进行了庭前调解。原告说,被撞后,自己的双腿膝盖弯曲困难,至今无法完全蹲下,给生活造成很多困扰。可被告认为,伤情没有那么严重。双方各执一词,为争一口气,各掏了1500元,要求重新鉴定伤情。(XMW)

  昨天,是约定的鉴定时间。早上7点多,法官领着原被告一起前往晋江某鉴定机构。可在路上,却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XMW)

  刚开始,原被告都一声不吭,气氛很沉闷,主审法官首先挑起话题,和双方拉起了家常。“你们都是做什么的?”“是种田的。”双方异口同声回答。(XMW)

  “鉴定费这么高,你们都不容易,这3000块钱其实完全可以省下来。鉴定结果到底如何,谁也不知道,何必白花这笔钱呢?这事完全可以化成小事,没必要搞得这么复杂。”法官话音刚落,被告先开口了:“这我知道,可我的家庭负担很重,他提的数额我根本承受不了。”

  原告一听,情绪也缓和了下来,“我也并不是非要这么多,你该赔我多少就赔多少,我治好病也好去干活。”陈法官一听,马上接过话茬,问被告到底能负担多少,他来做个中间人。(XMW)

  就这样,警车才开到永春,双方已协商好了24000元的赔偿款。不到一个小时,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就结案了。(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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