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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人冒名顶替升学12年 身份证无效
作者:朱长振  文章来源: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3 12:54:0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南阳女孩被人冒名顶替升学12年 身份证无效

两个赵云锋的尴尬会面,带孩子的为王丽娜。《京华时报》记者穆奕供图

南阳女孩被人冒名顶替升学12年 身份证无效

王丽娜至今仍在使用的名字(“峰”应为“锋”)

成绩优异的南阳邓州女孩赵云锋,1996年中招考试报考当地一所职业中专,却意外落榜。为此她远走他乡,先后在广州、北京等地打工、漂泊。去年12月,一直因“没有文凭”憋着一口气的赵云锋通过成人高招考上大学,在银行开户交学费时却莫名其妙地遇到麻烦——其身份证号码“库中查无此号”!

事实上,2006年赵云锋回乡办理二代身份证时,就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和户籍有问题。委托律师调查后有了惊天发现:10多年前,由于村会计做手脚,另外一名女孩顶替她上了那所中专,毕业后一直在当地一所小学里当老师!不仅如此,多年来,两人一直在使用除照片外完全一样的身份证,并分别办理了工作手续、结婚证等……

尽管两个“赵云锋”为解决此事曾达成一纸协议,但为了完全要回属于自己的“身份”,真正的赵云锋最终走上了法律途径。

“鸠鹊之约”:两个赵云锋的一纸协议

这是一份看似荒诞的协议,知情人都笑称其为“鸠占鹊巢”之后的“鸠鹊之约”,签订日期是2007年12月28日。

协议的开头与普通协议并无异样。甲方:赵云锋,乙方:王丽娜,丙方:吴会明。但仔细看会发现,协议中甲、乙双方虽然名字不同,但附在名字后面的身份证号却是一样的,同为412902790907484——这又是为何呢?

协议内容为我们解开了疑问:鉴于1996年,乙方、丙方冒用甲方户籍到邓州市职业中专(现为邓州市第一职业高中)上学,乙方毕业后,仍继续使用甲方的户籍直至今日,导致甲方现今没有户籍,没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学习。

协议的结尾还特意注明,鉴于以上事实,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乙方、丙方在2008年1月22日之前,为甲方办理好合法、有效的户籍及身份证件,户籍及身份证件仍然使用甲方原名“赵云锋”。

协议的签订地点是邓州市文渠乡翁寨小学。这里,是语文老师王丽娜的工作地点,身为该校四年级班主任的她,虽然深得师生们的尊重,班上的学生还刚刚取得了全乡抽考第二名,但背地里,她却时时因为令她尴尬万分的“假身份”而痛苦。虽然学生们当面都称她为王老师,但老师及校领导们却不得不在一些特殊场合称其为赵老师,因为她档案中的名字是赵云锋,工资、福利等全得用这个名字。这样的尴尬,在学校的《楼道安全管理表》中也得以体现,记者发现,学校教学楼一楼拐角处的值班表上写着“周三赵云锋值班”,而学校办公室内的另一份值班表上却写着“周三王丽娜值班”。

协议中的丙方吴会明,是直接将甲方户籍顶给乙方的经办人,他有一个能办成此事的特殊身份,文渠乡庙沟村会计。庙沟村,正是赵云锋的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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