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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轻率相许 后悔还得赔偿损失
作者:陈文良郑燕飞…  文章来源:东南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8 8:27:5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女子轻率许诺终身,结果却引火烧身。本想甩掉还没办理登记手续的“丈夫”,结果赔了损失,还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前不久,德化县上涌镇女青年赖某与国宝乡男子连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相识,双方感情迅速升温,不久就确立恋爱关系。3月上旬,连某付给了赖某父母2.5万元聘金后,双方在未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在连某家宴请亲朋好友举行婚礼。婚礼后几天,赖某却嫌连某年纪太大,心生悔意,不愿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退给了连某1万元聘金后到德化城关躲避。

  前天下午,连某碰巧遇到了赖某,当即要带“失踪”了好几天的“新婚妻子”回家,遭到赖某的拒绝。于是,赖某拨通了报警电话。德化县公安局浔中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调解。经过教育,赖某对自己过于轻率与连某举办婚礼的事后悔不已,答应退还另外的1.5万元聘金及赔偿因其悔婚给连某造成的经济损失。(陈文良郑燕飞王盼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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