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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敏作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说明(全文)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1 19:38:3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华建敏]:组建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公务员局,以及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机构的调整和设置,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华建敏]: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了4个。改革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二是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是按照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要求,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总的看,改革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出发,着力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既迈出了重要的改革步伐,又保持了国务院机构相对稳定和改革的连续性,并为今后的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强调以下几点:

[华建敏]:一要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不论是新组建和调整较大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都必须进一步转变职能。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提供公共产品。

[华建敏]:二要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抓紧制定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界定和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能,明确相应的责任,做到权力与责任对等;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避免职能交叉重叠、政出多门;着力解决权责脱节、推诿扯皮等问题;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华建敏]:三要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任务交给职能部门承担。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立的,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华建敏]:四要抓紧进行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根据各层级政府的主要职责,合理调整和设置机构,除中央有原则要求上下对口外,地方政府可以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设时间限制;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华建敏]:五要适时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要整合资源,强化公益属性,加强政府监管。同时,配套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财政政策。

[华建敏]:各位代表,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意义重大。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不断深化改革,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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