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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办执照将出实施细则 小买卖暂不受约束
作者:郭爱娣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9 12:41:3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讯 (记者郭爱娣)《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即将在12月1日实施,针对其中“网上开店须办营业执照”的规定,昨天,市信息办主任朱炎表示,相关部门将出台配套细则来具体实施这一政策。

朱炎介绍,网上店主是否需要办执照,关键是要界定其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仅是“周末摆摊”,则不在《条例》的约束范围内。老百姓比较关心的“c2c”(即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是个新生事物,政府是持鼓励态度的。如果个人行为发展到足够大的规模,那么《条例》是可以对其进行约束的。

朱炎表示,《条例》只是指明了工作方向。待《条例》正式实施后,相关部门还将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对网上交易进行更加细致地规定。因此,在12月1日《条例》实施后,单独的这一条规定具体如何实施还未敲定。

目前,工商部门已有了初步想法,原则上是既积极管理,又不能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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